一、统计表格制表原则
标题:位置在表格的最上方,应包括时间、地点和要表达的主要内容。
标目:标目所表达的性质相当于“变量名称”,要有单位。
线条:三根横线条,不用竖线条,禁用斜线条。
数字:小数点要上下对齐,缺失时用“-”或“---”代替。
备注:表中用“*”标出,再在表的下方注出。
二、统计图
1.概念:
统计图:用点、线、面的位置、升降或大小来表达统计资料数量关系的一种陈列形式。
2.制图的基本要求:
(1)要有标题,一般位于图的下方,扼要说明资料内容。
(2)条图、散点图、线图、直方图要有横、纵轴,要有单位和图例。
(3)注意合理选用图的种类。
3.统计图的类型
(1)条图:又称直条图,表示独立指标在不同阶段的情况,有两维或多维,图例位于右上方。
(2)百分条图和圆图:描述百分比(构成比)的大小,用颜色或各种图形将不同比例表达出来。
(3)线图:用线条的升降表示事物的发展变化趋势,主要用于计量资料,描述两个变量间关系。
(4)半对数线图:纵轴用对数尺度,描述一组连续性资料的变化速度及趋势。
(5)直方图:描述计量资料的频数分布。